我像看着怪物那样看着她:你居然用分裂两个字来形容离异的家庭?
她无所畏惧,挺起胸膛地说:是又怎么样?
“没事,对了死者的身份信息都掌握了吧?”
她晃了晃脑袋说:抱歉,死者身上连钱包都找不到,兴许她是非法入境都说不定呢。
我撅着嘴巴嘀咕着:你的想象力还真丰富。
她盯着我说:有本事你再说一遍?
我立刻转移话题:要不我们聊点其他的。
说这话的时候,尸体已经被抬上车,由黑车运送,扬长而去,灰尘滚滚,雨似乎又再次萌生,点点滴滴地落在我杂乱无比的头发上,眼梢处的水滴给我感觉良好,她像足一个不良少女那样,抖动着双腿,腮部咀嚼着口香糖,我甚至连她何时将口香糖塞进去的都不知道。
“好像,聊点其他的,但只能聊与案件有关的,其他一律免谈。”
我耸了耸肩说:我们除了公事,私事似乎毫无共鸣之处。
“首先,犯罪嫌疑人为何要在这附近一带丢弃尸首呢?”这是提问式,显然是我向她提问。
她托着下巴,寻思着说:嗯……这一点我也很困惑。犯罪嫌疑人弃尸的选择地点似乎过于奇怪。一般人丢弃尸首主要是为了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,时间拖得越久,有些不利的证据就会消失得越快,所以他们一般丢弃尸体会选择在荒山野岭的地段,或者是很少有人经过的地方,例如填粪区,垃圾场,又或者是荒废的土地诸如此类的。但他这一回抛弃尸体偏偏选择在一片旧区,即将要拆迁了不说,附近明明还有住户,有住户的地方必然会很容易导致尸体暴露的,他还开着自己的车亲临现场,然后丢弃尸体,这样就与避免尸体尽早被发现的做法背道而驰,甚至起了反效果。这逆向思维逻辑不会无缘无故萌生的,肯定有他的理由。
我接着说下去:退一步假设,他将尸体丢弃在这个地段,凑巧的是,每个多久尸体就被发现了,究竟他有预知能力,知道丢在那个位置一定会有人发现,抑或者他的目的就是要让那个小孩发现尸体呢?我怎么觉得,让小孩发现尸体是犯罪嫌疑人的其中一个预谋。
她像吃了一只苍蝇那样感到恶心:太可怕了吧?处心积虑刻意安排那么多事情,目的就是为了让小孩发现尸体?
我自言自语地说:不然,他看到了那一团白茫茫、模糊不清的影子怎么会是偶然呢?
她点了点头说:“我肯定苏樱也看到了相同的影子,她只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而已。”
苏樱,多么美好的一个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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